包含本條款以及上述內容所定義的術語,如下方各條目所示。
若發生下列事項所示之情形,經由本公司的判定,可以限制該使用者利用本服務。限制方法及內容皆以本公司的判斷裁定。
本公司不論基於本條款或是法律規範,對於下述條例概不保證。另外,下述條例若出現任何瑕疵,本公司沒有改正的義務,若與該瑕疵相關直接或間接的造成使用者的花費或損害,本公司不需負擔賠償責任。
本公司可在經過判斷的情況下隨時於未事先通知使用者前更改本服務一部份或全部的內容。本公司所進行的服務內容更動,若直接或間接造成使用者的花費或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加上基於本條款外另外訂定之禁止事項,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及相關服務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以上
2022年4月1日實施
最後修改日期: 2022年7月28日
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10樓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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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下列任一情形時,乙方有權限制該當甲方利用本服務的權利。制限方法和内容得由乙方判斷裁定為之。
本規範及另外規定的禁止事項,不論甲方在使用本服務過程中故意、過失,皆禁止以下行為的發生。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因本契約涉及的一切爭訟,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以上
附則
2017年9月1日 施行
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9樓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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